今天是

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科

    2016-09-02

      1、认真贯彻国家邮政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本市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保障政策; 

    2、配合省局做好本市邮政企业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停办或限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审批工作;督促邮政企业做好设置邮政营业场所的备案工作; 

    3、做好邮政普服营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邮政行业运行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4、依法对邮政机要通信服务网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邮政机要通信保密安全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5、依法对邮政企业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邮政配套设施建设及使用、邮政资费执行、邮政编码使用、邮政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党报党刊发行服务质量等情况实施监督; 

    6、负责管理本市邮政特邀监督员,组织开展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处理相关申诉和举报等事项; 

    7、承办涉及本市纪念邮票选题的建议工作,依法对邮票的发行和销售实施监督; 

    8、组织开展全市邮政行业“扫黄打非”工作; 

    9、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对台“三通”方针政策,协调、督促邮政企业做好对台通邮各项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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